评建知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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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一轮审核评估学习资料(七)
发布日期:2023年05月30日 作者: 来源: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

36.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组织实施?



答: 新一轮审核评估实行部省分级负责、协同 推进的制度。教育部负责制定审核评估政策、总体 规划,统筹协调、指导监督各地各校审核评估工作。 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中央部门所属高 校第一、二类审核评估和地方高校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。

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, 结合实际,负责制定本地区审核评估实施方案、 体规划,报教育部备案。组织所属高校第二类审核 评估及推荐高校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。选取 1~2所高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指导开展第二类审 核评估试点,为全面推开本地区审核评估工作做示范。

为强化部省协同,保障评估工作实质等效,教 育部教育督导局将牵头建立全国共建共享共用的本 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。专家经专业培训、持证入 库、随机遴选后作为参评高校评估专家。专家库实 行动态更新机制,各地各校要及时更新专家信息,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宜继续作为专家的,要及时标注并调整出库。部省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组织实施或委托教育评估机构组织实施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,所需专家原则上从专家库选派。


37.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体现多元参与?


答:新一轮审核评估落实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 价改革总体方案》关于“构建政府、学校、社会等 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”要求,探索建立管办评分离、 部省协同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评估协同机制。 是发挥教育部评估中心作为国家级专门评估监测机 构的统领作用,致力于引领高等教育领域评估监测 技术,整体提升全国评估机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; 二是建立部省协同工作机制和沟通联络机制,形成 统一协调、分工负责、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;三是 建立评估专家组织议事机制和咨询指导机制,充分 发挥评估专家委员会、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本科教育 教学评估工作的参谋把关、研究咨询、指导服务作 用,优化评估决策;四是充分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 权和阶段性发展特点,引导和激励高校合理定位、 各展所长、特色发展,力求有效遏制“千校一面”;五是建立行业、企业深度参与评估合作机制,探索建立学生参与评估机制,增设“学生观察员”角色,从不同角度了解学生学习体验和学校人才培养情况。


38 .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推进部省协同?


答: 新一轮审核评估注重部省两级上下联动、协同配合、形成合力,推动学校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。

一是评估规划相衔接。 教育部制定全国新一轮 审核评估总体规划,统筹安排部省两级参评学校五 年评估数量与结构,制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、第一 类参评学校年度评估计划,指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制定地方试点高校年度评估计划。省级教育行政部 门依据《方案》和国家总体规划要求,结合实际情 况制定本地区5年审核评估实施方案、总体规划及试点方案,报教育部备案。

二是工作机制相协同。 教育部与省级教育行政 部门及评估机构建立工作交流机制,及时就评估重 点、难点、热点问题对话协商,及时解决疑点、疏 通堵点。教育部通过指导地方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 试点、邀请参与评估观摩等,提高省级评估组织 工作的规范性和管理水平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推荐高校参加试点工作,试点先行,打造新一轮审核评估示范“样板间”,保障部省两级评估工作质量实质等效。

三是评估标准相统一。教育部颁布《方案》,为 高校提供“两类四种”评估方案。省级教育行政部 门在教育部颁布的《方案》及指标体系基础上,制 定符合本地高校实际和特点的评估实施方案,推动高校准确定位、特色发展。

四是评估整改相配合。 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 部门分别负责审议《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》,反馈审 核评估结论,指导高校做好评估整改工作。同时, 以随机抽查的方式,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。 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、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 的高校,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采取约谈高 校负责人、减少招生计划、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,确保整改取得实效。


39.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与 ?



答: 新一轮审核评估是推动“十四五”时期本 科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硬招、实招,专家库建设是支撑新一轮审核评估有效实施的关键。专家库建设坚持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,立足当前,着眼未来五年 工作布局,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系统谋划,着力建设 全国统一、开放共享的专家库,形成政治过硬、数 量充足、结构合理、业务精湛的专家队伍,为高质量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奠定坚实基础。

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将牵头建立全国共建共享共 用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。专家经专业培训 持证入库、随机遴选后作为参评高校评估专家。专 家库实行动态更新机制,各地各校要及时更新专家 信息,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宜继续作为专家 的,要及时标注并调整出库。为保障部省两级组织 实施的审核评估工作实质等效,评估专家统一从本 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中产生,人数为15~21人 (其中入校评估专家5~9人)。原则上,外省(区、 )专家人数不少于评估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二、

专家组组长由外省(区、市)专家担任。

教育部评估中心加强对专家的评价考核,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专家实施动态管理。


40.新一轮审核评估有哪些纪律和监督要求?


新一轮审核评估实行信息公开制度,严肃评估纪律,开展“阳光评估”,广泛接受学校、教师、学 生和社会的监督,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。教育部 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参评学校、评估专家和评估 组织工作的规范性、公正性进行监督,受理举报和申诉,提出处理意见。

评估专家和参评学校在评估过程中应严格遵守 相关文件规定和评估工作纪律。评估专家应依据审 核评估指标、遵循审核评估程序,独立参加并履职 尽责,公平公正、保质保量完成评估任务,维护专 家队伍良好形象。参评学校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 保证评估材料和所填报数据的真实可靠、不弄虚作 假,以平常心、正常态开展评建工作、接受评估专 家组的评估考察,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角度与评 估专家平等交流、坦诚交换意见,共建本科教育教“质量共同体”,共同营造良好评估考察氛围。